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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应向联合年检部门分别报送下列文件:
外经贸部门
一、提交文件:
(1)年检报告书正本复印件(1份);
(2)外商投资企业批准证书副本及副本复印付
(3)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4)2003年度企业审计报告:
(5)验资报告复印件。
二、年检材料报送地点和程序:
(1)企业到注册地工商局领取年检报告书等有关材料。
(2)今年年检的时间为1月1日至4月30闩。
(3)企业在1月1闩至3月31闩参加年检的企业可将年检材料直接报送到其主管外经贸委及其它年检部门,4月1闩至4月30闩为联合年枪集中办公时间,在此期间, 市内六区的企业可将年检材料报到泰达大厦1 5楼联合年检办公室;除市内六区外,其它企业年检材料仍报送到其主管区、县外经贸部门,然后再报送企业注册地工商局。 (4)开发区、保税区注册的企业年检材料报送开发区、保税区联合年检办公室。 (5)高新技术产业园区注册的企业, 凡座落区内的到园区报送年检材料,其他企业到其所在地外经贸委报送年检材料。
(6)各委、局所属的外商投资企业及无主管部门的企业报送年检材料可在4月1门至4月30日到河西区泰达大厦15楼联合年检办公室。经贸部审批发证的企业需按以上程序在天津年检输机后报经贸部年检。
工商局
一、提交丈件: (1)年检报告书(正本一份、正本复印件一份); (2)2003年度企业审计报告; (3)验资报告原件二份(已提供的可不重复提交);
(4)营业执照正、副本:
(5)工商企业卡(1C卡);
(6)凡经营范围中涉及前置审批的企业提交合法、有效的证件。
二、年检材料报送地点:
向企业注册地的工商分局报送年检材料。
经委部门
一、提交文件
(1)年检报告书正本复印件;
(2)2003年度企业审计报告:
(3)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二、年检材料报送地点:
1月1日至3月31日送河西区泰达大厦11层生产发展部(B1101室)
4月1日至4月30日送河西区泰达大厦15层联合年检办公室。
财政部门
一、提交文件:
(1)年检报告书正本复印件;
(2)财政登记证副本:
(3)企业2003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正本;
(4)企业2003年度会计报表(以软盘的形式上报)
(5)企业财务情况说明书(经济指标变动较大的企业请在说明书中详细阐明原因):
(6)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二、年检材料报送地点:
1月1日至3月31日市内六区及新技术产业园区注册的企业请将年检材 报送和平区曲阜道4号,市财政局经济建设—处606室。4月1日至4月30日市内六区及新技术产业园区注册的企业请将年检材料报送河西区泰达大厦15楼市内六区联合年检办公室,1月1日至4月30日在本市其他区、县注册的企业请将年检材料报送注册地财政局。
国税,地税局(各一套)
一,提交文件:
(1)年检报告书正本复印什
(2)税务登记证副本:
(3)税务登汜表;
(4)2003年度企业审计报告
(5)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二、年检材料报送地点:
自2004年1月1日一4月30日向企业所属主管税务机关报送年检材料
外汇管理部门
一、提交文件:
(1)联合年检报告书(复印件);
(2)外商投资企业《外汇登记证》正本;
(3)2003年12月31门外汇账户对账单(复印件)及外汇账户开户通知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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