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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23日上午,市长戴相龙主持召开市政府第92次常务会议,讨论并原则通过《天津市2007年市政府立法项目计划》和《天津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行政复议工作的意见》;讨论并同意将《天津市房地产交易管理条例(草案)》和《天津市防洪抗旱条例(草案)》两个地方性法规,提请市人大常委会审议。常务副市长黄兴国,副市长杨栋梁、崔津渡、张俊芳,市政府秘书长何荣林等出席会议。 会议认为,今年政府立法工作主要围绕加快推进滨海新区开发开放、发展循环经济、加强社会管理、改善民生等重要方面安排立法项目,重点突出,实际工作急需,与群众切身利益密切相关,对于促进我市实现科学和谐发展具有重要意义。要以建设法治政府为目标,全面实施《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进一步推进科学立法、民主立法、不断提高政府立法质量,增加立法透明度,为实现我市又好又快发展提供法制保障。 会议指出,随着我市经济社会发展和改革的深入,也会出现一些新情况、新矛盾和新问题,作为解决行政争议,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的重要渠道和方式的行政复议工作,显得尤为重要。各级政府和各部门要进一步提高认识,切实增强做好行政复议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要贯彻落实好《市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行政复议工作的意见》,完善行政复议制度,创新审理方式,健全公正合理、高效便民、监督到位、保障有力的行政复议体制和运行机制,畅通行政复议渠道,加强行政复议能力建设,不断提高行政复议水平。 为了依法规范房地产交易行为,保护交易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和相关规定,结合我市实际,制定了《天津市房地产交易管理条例(草案)》。为了对全市防洪抗旱工作进行全面统筹,进一步规范防洪抗旱工作的管理体制和相关工作制度,制定了《天津市防洪抗旱条例(草案)》。这两个地方性法规草案,经过会议认真讨论,同意提请市人大常委会审议。 市政府法制办负责人就有关文件和法规作汇报或法律审核说明。市各区县、各部门负责人参加了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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