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为首页 加入收藏 注册公司 外贸知识
首 页 地方资讯 区县指南 政策法规 投资环境 招商项目 开发园区 工商登记 税收制度 海关商检 酒店宾馆
  经济政务--相关链接
· 审议《天津港口条例(草案
· 讨论并原则通过《关于进一
· 采取有力措施维护副食品和
· 讨论加快新农村建设实施意
· 讨论滨海化工区总体规划
· 部署下半年全市经济工作
· 研究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编
· 讨论养老保险等条例
· 市政府召开第92次常务会
· 分析首季经济运行部署二季
· 研究增加群众收入工作
· 讨论滨海高新区总体规划纲
· 07年改善城乡人民生活2
· 讨论《政府工作报告》
· 部署市“两会”人大代表建
· 就加大引资力度作出部署
· 天津市地方税务局政务公开
 
 发布时间: 2007-11-14
字体
审议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规定等草案

    8月13日上午,市长戴相龙主持召开市政府第100次常务会议。会议审议了《天津市农村社会基本养老保险暂行办法(草案)》、《天津市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规定(草案)》,审议通过了《天津市耕地质量管理办法(草案)》、《天津市菜市场管理办法(草案)》等行政规章。常务副市长黄兴国,副市长杨栋梁、崔津渡、陈质枫、只升华、张俊芳,市政府秘书长何荣林出席会议。
  建立农村社会基本养老保险制度,是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快推进城乡一体化的迫切需要。《天津市农村社会基本养老保险暂行办法(草案)》遵循的基本原则:一是制度模式与当前农村生产方式相结合,与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相衔接;二是农村基本养老保障以家庭为主,多种形式并存;三是实行较低标准起步,力求全面覆盖。本市现有农村人口376万人,经测算应参加养老保险的有268万人,占全部农村人口的71.3%,其中农籍务工人员78万人,农村居民136万人,农村老年人54万人。制度实施后,将基本覆盖农村18岁以上的适龄人员。
  本市从2001年开始实施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现有349.8万人参保;于2003年建立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覆盖了有农业的12个区县,现有325万人参保;本市城镇共有学生儿童和其他非从业居民177万人,尚未建立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建立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后,将形成覆盖全市城镇职工、农村居民和城镇居民的医疗保险制度体系,显著提高全市人民的医疗保险水平。建立天津市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的基本原则是:筹资水平、保障标准与本市经济发展水平、各方承受能力相适应,保障城镇居民大病和门诊特殊医疗需求,逐步提高保障水平;坚持自愿原则,以家庭缴费为主,政府给予补助;按照“以收定支、收支平衡、略有结余”的原则筹集和支付。
  针对耕地数量逐年递减、耕地质量下降的趋势,本市依据国家有关法律和法规,结合天津实际,制定了《天津市耕地质量管理办法(草案)》,对加强耕地质量建设作出规定,以弥补因耕地数量减少给农业生产带来的不利影响。《管理办法(草案)》强调了耕地保护原则和耕地保护责任制,明确了耕地等级认定制度,细化了食用农作物种植用地保护制度,注重了使用和保护并重。
  本市从2004年对市区菜市场进行建设与改造,到目前市区菜市场总数达到261个,菜市场面貌得到改观,食品安全进一步得到保障,下岗失业人员安置渠道拓宽,社会和经济效益显著。同时,菜市场在发展中也面临公益性属性不明确、菜市场生存条件有待改善等问题,需要依法解决和规范。《天津市菜市场管理办法(草案)》主要规定了以下内容:对各级政府与相关部门在菜市场管理中的各自职责作出规定,建立长效管理机制。建立规划保障制度,规定规划部门在审批新建居民区项目时,应按要求确定菜市场的位置与面积,并与主体项目同步设计、同步建设,不得转作他用。同时,《管理办法(草案)》还就健全政策扶持体系、建立经营保障机制、健全食品安全保障机制、创新执法方式等作出相关规定。
  会议原则同意,《天津市农村社会基本养老保险暂行办法(草案)》和《天津市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规定(草案)》两个文件在进一步修改后,由市委、市政府批准发布实施;《天津市耕地质量管理办法(草案)》和《天津市菜市场管理办法(草案)》由市长签发施行。
  各区县和有关部门负责人参加会议。
 
自助友情链接

推荐网站 >>>  注册香港公司  商标注册网  2008广交会  香港注册公司  国际贸易网  香港公司注册  外贸知识网  注册香港公司
香港公司注册  注册离岸公司  香港会计网  企业贸易网  Hong Kong Co  香港律师网  代理注册公司  公司注册网  国际贸易公司

关于我们 法律声明 刊登广告 友情连接 联系我们

注册香港公司,美国公司注册


瑞丰
企业网 版权所有
瑞丰国际网络公司维护

Copyright © 2005 - 2008 www.RFQY.com All Rights Reserved